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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及升、降级

  普通卡自办理之日起满一年为一个有效期,银卡、金卡自办理之日起满两年为一个有效期。在一个有效期内,持卡消费累计积分达到基本积分标准的系统将自动顺延第二个有效期。
基本积分标准如下:

1.《VIP积分卡》 2000分
2.《银卡》   10000分
3.《金卡》   20000分

1、《VIP积分卡》会员,有效期内的年度消费积分满20000分,可申请升级为《银卡》。

2、《VIP积分卡》或《银卡》会员,有效期内的年度消费积分满50000分,可申请升级为《金卡》。

3、《VIP积分卡》有效期届满,年度消费积分低于1000分,将进入休眠状态,休眠状态超过三个月未来办理更新手续的会员卡积分作废,取消会员资格。会员如果需要继续成为正式会员的,需要在百货门店当天消费100元开通会员资格。

4、《银卡》有效期届满,年度消费积分低于10000分,将进入休眠状态,须更换为《VIP积分卡》后,方可使用。

5、《金卡》有效期届满,年度消费积分低于20000分,将进入休眠状态,须更换为《银卡》后,方可使用。

6、VIP卡升、降级须更换相应类别的VIP卡。凭旧卡更换新卡,旧卡统一回收。

7、VIP卡进入休眠状态的,须自进入休眠状态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换卡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作自行放弃,VIP卡由本公司收回。

8、已更换的VIP卡有效期自更换新卡之日起计算,年度消费积分在新卡上重新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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